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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2 chinchin動物權演講之一 - 人性與動物 - 動保議題的矛盾與複雜(影音/文字整理)


參考資料及延伸閱讀: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懇請支持 http://www.east.org.tw/sponsorship_type.php

講座完整錄影:http://youtu.be/_Cpn8aDJbPs

文字整理:chinchin x 動物誌

今天我在這邊談動保議題,從探討人性的矛盾和複雜出發,去看動保議題的矛盾和複雜。其實我真正依據的是行動,我真正關心的是做出行動,任何一個人,他只要做出行動,就是運動者。而關注一個議題,對他進行思考,本身就是最大的行動。因為一個行動,他如果沒有經過思考,往往是可怕而且危險的。所以在第一場演講裡我想談矛盾和複雜,原因在於動物議題不可能單純。

你們知道激怒一個人最容易的方法是什麼嗎?是質疑一個人吃肉。“你吃肉嗎?”與“你吃肉喔?”這兩個問法是不一樣的,它會導致不一樣的結果,會引發不同的行動。動物議題挑戰我們活在這世上,幾乎是最難的道德難題,所以在動物議題面前,面對我們自身人性的矛盾和複雜,去進行思考,是之後可能做出有效行動的第一步。

當我們開始關心動物議題時,會希望身邊的人都能一起關心,像是看電視的一對情侶,都可以因為電視上在播放的神豬議題,而各自觸發到生命議題裡的矛盾而吵架。但我們首先要做的其實不是去告訴對方事情,反而是去聆聽動物在他生命經驗裡是什麼樣貌。大部份時候,人們會去迴避這個問題,我們要進行的努力應該是創造一個空間、打開一個門,讓對方進來,談動物在他們生命裡是什麼樣的角色。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在調查屠宰場的議題裡,發現第一線屠宰人員將承受的壓力,以虐待宣泄並痲痹自身的痛苦。

從這可以聯想到「動物權」與「動物福利」,假如我是個動物權行動者,我不用加入動保團體,我可以自身去執行、實踐它。我可以跟我朋友說“因為你要吃肉,所以屠夫得替你承受這些痛苦,你如果自己去殺動物,屠夫就不用承受這樣的痛苦。”但從動物福利的角度,之前在動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裡,你無法將以上的話在媒體前面講,它會在很多人心中埋下種子及愧疚感,但在政策、法律、實際的屠宰場發生的事情,不會產生什麼影響。

對我來說動物權及動物福利是同一道光,只是在不同光譜上,這道光的目的地是同一個,只是方法不同。之前在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裡,它是社運團體,投入社會改革,所以我們做的事是去改善動物福利的條件。當社會意識到吃的食物竟是讓動物遭如此的痛苦,人們會願意去提高付出的成本,當動物福利提升時,在這個場域工作的第一線人員,他的工作環境品質也會提高。

台灣目前只有動物保護法(以及野生動物保育法,conservation),但世界上大部份的國家是沒有動物保護法(protection)的,而是動物福利法(welfare)。

有許多國家在十九世紀一開始的時候是動保法,後改為動物福利法。在目前,大部分動物處境及條件較好的國家或區域(例如歐盟),都進入了在動物福利法中越來越細部的規定(例如美國許多州,圈養狗的籠子大小、一天繫繩的時間。歐盟的蛋雞格子籠的廢除、豐富籠的最小長寬高),這些改變都是很實質的。

動物保護和動物福利是很不同的兩個概念,會建立起不同的法律架構。保護一個東西,卻要去談利用與剝奪,會產生內在的矛盾。而動物福利法則預設了一個前提:動物的權利是人賦予。我們接受動物被我們宰治,使用,而我們要制定出一些條件,畫出他們被利用的有限範圍,賦予他們有限度的權利,保障他們能少多少痛苦。

動物福利法的潮流這顯示一個現實,就是在目前的世界和人類文明進程中,動物是被人類主宰的。這是一個現實,但不是事實。因為世界不是只有人類組成的,人類只是千萬甚至數億物種中(如果包括我們尚未能夠掌握的生物物種),的其中一種而已。動物福利是一個很緩慢而漸進的過程,不論在法律和社會情境上都是。它的改變都是漸進的,不是革命式的。人類文明的運作從來就不是一直在發生革命,大部份的進展靠的都是緩慢而持續的推進,但當推進陷入停滯的時候,革命就是必須的。

動物權就像事實,而動物福利是現實。在人類目前的文明進展裡,我們用個人,自身的行動去實踐動物權。但當面對政府或立法遊說時,我們必須要採取動物福利作為策略,來行動。

舉例來說: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推動了一個議題十年“活禽禁宰”。市場內宰殺活禽不只動物承受極大的痛苦及壓力,也加速禽流感的發展。十年前在國安會議上就有談這個議題,它牽涉到國家安全,去年因為禽流感“活禽禁宰”法案終於通過了。那時我們面臨到的問題是這些小雞農(飼養1萬隻雞以下),他們其實是我們的朋盟友,因為密集式、產業式的大企業所飼養的雞,根本沒有福利可言,只有利潤。而小雞農較有可能願意提供給雞多一點福利,作為對社會大眾的訴求,提高價格回應到成本。

那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接到許多小雞農的求救,他們不能自己宰殺雞,但又因雞的數量太少沒有屠宰場願意接。身為一個動保團體能做的是去媒合小雞農及屠宰場。如果我不做這件事,這些小雞農就會消失,變成只有密集飼養的市場。而身為一個社運團體,我走在動物福利的路線上,我必須對這個社會有所改變,所以我能做的事情是去幫忙媒合小雞農及屠宰場,這是一件很悲痛的事情。

作為一個在台灣的動保團體,處在這樣的脈絡裡,是在跟國家機器、官僚搏鬥,這是非常辛苦的。我有我處理不完的矛盾,最後我決定回到自己生命的脈絡裡面。雖然我現在不是一個組織者,但我依然是個運動者,關於動物的事情我沒有一天不去想,依舊在我生命裡面運轉。

關於動物的矛盾和複雜是怎麼來的?倫理學。牽涉到動物倫理學的問題,是人類的問題,它只存在于人類世界中。

在自然界中,一隻獅子吃一隻羚羊根本無關乎殘不殘忍,因為那就是自然性。但是在一個封閉的空間裡,例如動物園,人類將一隻獅子和羚羊關在一起,觀看他們在有限的空間內追逐,就成了人類世界中的倫理學問題,這樣的行為會勾起我們對於自身是否進行一個殘忍行為的問題。

為什麼我要提“動物倫理學是人類自己的問題”這件事,這可以從動保議題中牽涉的兩個對象來看:

一,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很多投入救援的愛媽愛爸,或是在第一線調查動物虐待的人員,他們在社會的主流排擠下陷入一種悲慘的情境,導致個人的精神崩潰,家庭破碎,甚至自殺。他們在做的事情需要承受極大的身心煎熬與常人難以消化的壓力。另一方面,他們需要倚靠“動物需要我的拯救”的意念,好繼續下去。而這樣的意念往往把他們推入更艱難的絕境,甚至與社群或他人之間隔離。

這樣的情況不只發生在第一線救援人員的身上,也一樣發生在長期關心動保議題的一般人身上,許多人因為在持續關注動保議題的過程中陷入無力和絕望,最後只好選擇不看不想。

在我投入動保運動短短的幾年間,我經歷了一個主體性的翻轉:那就是,我關心動物,不是為了動物,是為了我自己。動物並沒有要我救他們。我是為了救我自己,並為我自己的生命找出路。我努力讓動物自由並免於痛苦,就是為我自己找尋自由並免於心靈折磨。這是我投入動保運動後最大的翻轉。

我看到許多動保工作者會覺得他的犧牲並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社會的敵意、伴侶的不諒解、朋友的嘲諷、鄰居的攻擊。但是“自我犧牲”所帶來的不滿會隔絕這個工作者和他者溝通的可能性,因為他活在他是犧牲者的悲慘裡。而有時候,付出代價的不僅是他個人生活的幸福,還有他所拯救的動物。沒有辦法認清“為自己而做”及“動物倫理學是人類的問題”了話,有時候會走向失衡。

舉例來說:社區TNR的狗被毒死、動物囤積,救援超出自身能力範圍的動物數量,使動物在私人收容所內生不如死。

我們關心動物和我們關心自己一樣重要,如果你讓自己失控或毀滅,你是不可能對動物有實質幫助的,這種失控和我們很清楚的知道我在做什麼,而採取極端的手段或行動引起社會看到問題,並主導進一步改革改變,是很不一樣的。面對我們個人的矛盾與複雜,應該是第一步,我們必須認清的。

為他者犧牲的精神很偉大,但違反人性,從犧牲中得到的滿足,是一種危險的循環。有時候我們會質疑,是動物需要我,還是我需要動物?動物需要你的關注及思考,但他們不是你成為悲慘的理由,因為你並不偉大,你在做的事情只是對你自己負責。

另一種因為沒有認清“動物倫理學是人類自己的問題”所導向的犧牲循環,會產生“英雄主義”。因為英雄主義是一種主體性的空洞與匱乏,想要借由拯救而得到滿足所製造的現象。動保議題尤其容易和英雄主義結合,因為動物不會說話。我們可以也必須替他們在人類的世界中說話。

我們每一個人關心動物的初衷都是單純的,就是人性裡的同理,你不願另一個生命遭受你不願意承擔的痛苦,但是在行駛我們同理本性的過程中,我們會發現這個行動竟然會為我們帶來附加的好處,像是讚美或捐款。

EX:繁殖場,愛媽變賣狗兩者的矛盾。募款募飼料,用賣狗的錢來支持自己的狗場。

EX:動保運動中的社運英雄或領袖。

有兩種英雄,比較誠實的那種最後會被自己折磨致死,因為他想當絕對的正義使者,最後只能去死,因為他會發現他沒辦法回應每一個人的質疑,這種人也撐不到變成群眾的領袖。

這種領袖的幻象掌握的是群眾不願自行承擔的責任,而他去承諾他會替群眾執行,所以群眾就拿仰慕和崇拜去和他交換,這種交換就是盲目長出來的機制。一個英雄不可能去和群眾談矛盾、困難、思考,因為如果每個人都自己思考,花力氣去面對困難,根本不需要英雄,不需要追隨。英雄的光芒會消失。他的神力會死。

因為每個人都是英雄,也都是凡人,只是誠實地為自己的難題找解答,並用行動去實踐。不要把你行動權利又過度到你的英雄身上,我們要自己行動,因為你的英雄也是人,他不是神,往往很多被神化的英雄最後連人都不像人了。他像鬼,只能活在謊言和幻象中。

人性中對於簡單的事物有欲望,簡化的命題容易召喚人群,但是這種欲望和召喚的結合會生出盲目。依著盲目所作出的行動是毒藥。

我想進一步跟大家聊,在收容所之前的“留置所”是怎麼一回事。跟大家介紹我之前工作的組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網站(http://www.east.org.tw/),只要是跟動物相關的議題幾乎都有行動過,可以點進去“議題行動”的部份,它是一個很好的資料庫。2009年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花了三年做了一個研究「台灣『奇蹟』──從生命到垃圾──悲傷326」走遍台灣326個鄉鎮,動保法已經過了十二年,有超過一百個鄉鎮還有“留置所”。通常留置所都在垃圾場旁,這幾年補犬才回歸,以前補狗都是由清潔隊處理,為了限制動物行動有籠子,甚至是挖一個坑直接丟下去,沒有給水沒有給食物。以前每個地方狗的死法都不同,像是在基隆,狗直接丟到鐵籠,漁船直接把鐵籠浸到海裡淹死,再拉起來。台灣動物社會推動政府關閉所有的留置所,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這個行動的網站(http://animal-action.east.org.tw/),可以看到從1949年以來直到現在,台灣是怎麼處理流浪動物議題,有非常扎實的調查。

在台灣收容所是留置所的遺毒,常常看到網路上大家轉貼歐洲的收容所是天堂,因為它有真正發揮收容所的功能,這需要整個社會及法律機制去運作才有可能。收容所本身根本沒有錯,有錯的是被塞爆的收容所,和造成過量流浪動物的問題。不能有這麼多流浪動物、不能有這麼多動物被拋棄、不能有這麼多動物被買賣。如果我們今天講的對像是政府,它能做的是讓買賣動物的條件越來越嚴格,像是中東的斯洛伐尼亞,在一百年內從流浪動物問題嚴重到解決,就是一成功的例子。

真正核心問題是:我們對人狗關係的想像是什麼?這個問題沒有對錯,舉例來說:在瑞士的公園裡,你不可以把狗放開,而且狗必須要帶嘴套,在他們的脈絡裡面是為了極端的控制。會變成養狗的人會自備花園,因為捨不得替狗帶嘴套。有種很原始的想像,是狗跟人處在同一個社會,但兩者互不相犯,但是否社會成員都能接受,又是另外一見事情。所以人狗關係也牽涉到都市規劃,全世界狗的TNR能算的上成功的是不丹,貓的成功全世界都承認。在國際人道協會(HSI)報告中表示,不丹狗的TNR之所以可以成功,是因為人口密度低,要是人口密度高,狗跟人的衝突及不接納就會在其中出現。

最後想跟大家提經濟動物的政治性。

很多人將自然界的弱肉強食複製到人類對於動物的宰治現況中,這是錯置的,因為這拒絕承認人類具有理性的事實,並將自身所擁有的選擇權利讓渡。在動物議題上把選擇權讓渡出去的情況和在勞動權益議題上把選擇權讓渡出去的情況是一模一樣的,這種迴避式的消極擱置都要付出代價。一開始可能是讓我們們覺得很遙遠的社會,然後是族群,再來是社群,最後會到個人。所以動物議題是一個政治問題,它根本不是一個愛不愛心,個人偏好或喜愛厭惡的問題。

舉例來說:今天我們允許一隻動物在人群中被凌虐致死,我們怎麼知道,有一天站在中間的,不會是一個人?一個女人,一個男人,一個小孩,一個智障者,一個殘疾者,站在中間,被嘲諷,羞辱甚至虐待?這樣的行為會複製甚至重複在任何對象上。

同樣的邏輯:今天我們讓渡了我們的得知權,不論是有意識或是無意識的,允許我們吃下的食物,如果它涉及動物,我們允許它來自于剝奪動物的健康,來自于動物的痛苦,折磨,疾病,那麼最後這個代價會由我們自身來承擔,像是禽流感。動物在空曠的環境中由自然可以分解的排泄物及病毒演化的速度,在人類為追求數量及低成本的密集飼養下,就成為了災難。病毒在養殖場演化的速度及強度完全超出人類可以掌控的範圍。

假如我們今天不願意面對我們吃下去食物的成本,這個成本包含物質的成本(健康、自由、免於痛苦)和精神成本(對吃下一個生命所該付出的尊敬、尊重和感激),那最終的代價還是會回到我們身上。

當我們告訴社會,一顆3塊錢的蛋要我們付出禽流感的代價,如果要避免這樣的災難,在物質成本上我們必須付出15塊。而在精神成本上,要吃一顆蛋,我們不進行性別篩選(小雞出生一天內篩選,小公雞無法生蛋,馬上碾碎作成飼料賣掉)、不進行育種,我們要將每一隻蛋雞安養置自然老死,那麼一顆蛋我們必須付出200塊。這個社會會覺得我們瘋了。但是我們沒有瘋,瘋狂的是人類社會,是人類以為從動物身上剝奪的不必付出代價。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生命情境也是獨特的,有時候瞭解到動物議題時,會很急著想要影響別人,但在那之前,每天花五分鐘去面對我們心中的矛盾及困難。我們想的越多,影響別人時就會越順利、越能進入對方的生命情境。希望大家今天離開動物誌時,都能在心中想到一個對於動物議題的矛盾,把它折成一個紙船,讓他在心裡流動,不要怕它會帶你去哪裡。

為什麼我今天會講這些,原因只有一個,因為動物會痛。他們和我們一樣有痛覺神經,而我們知道那樣的痛有多痛。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如果今天你被質問“你吃肉嗎?”請不要緊張,首先先承認“對我吃肉,但是我正在想我和我嘴裡這塊肉之間的關係。也許我有一天會想明白。”

如果你今天被質問“你吃素噢?你不知道植物也有痛覺嗎?他也是生命耶。”你可以回答他,錢永祥老師說的一句話“任何生命都要消耗別的有機體或生命才得以延續,但這並不代表任何生命都可以被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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